
(1)四川橋架由室外進入建筑物內時,橋架向外的坡度不得小于1/100。
(2)四川橋架與用電設備交越時,其間的凈距不小于0.5m。
(3)兩組四川橋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敷設時,其間凈距不小于0.6m。
(4)在平行圖上繪出橋架的路由,要注明橋架起點、終點、拐彎點、分支點及升降點的坐標或定位尺寸、標高,如能繪 制橋架敷設軸側圖,則對材料統計將更精確。
(5)四川橋架宜高出地面2.2米以上,橋架頂部距頂棚或其它障礙物不應小于0.3米,橋架寬度不宜小于0.1米,橋架內橫斷面的填充率不應超過50%。
(6)四川橋架內纜線垂直敷設時,在纜線的上端和每間隔1.5米處應固定在橋架的支架上,水平敷設時,在纜線的首、尾、轉彎及每間隔3~5米處進行固定。